2021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06-28 15:50:12 来源: 红山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 阑珊处

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赤峰市红山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将《2021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告如下: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信息.png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7名事业编工作人员。详见《2021年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岗位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其他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都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

1、以下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生”: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服务期从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本公告发布日前其个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自治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1年底,项目生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21年8月底。除户籍取得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户籍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日(2021年6月29日)之前(下同)。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本简章发布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点击漂窗“2021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中“红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

(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

(三)报名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8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7:00。报名截止后若“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17:00。

3、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的,要在简历中填写“2021年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字样);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还需填写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项目生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期限,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获得证书。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报名、参加笔试、面试需使用同一证件。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

在初审通过之前,应聘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2、考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