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2021-03-15 16:37:59 来源: 武平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吉娅

2021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150名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至2021年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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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6日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武委编〔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平县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15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招聘范围

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及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龙岩市,其他岗位招聘范围为龙岩市及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

四、注意事项

1.“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21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9、2020、2021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是指2021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当地辖区内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正式在编教师),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至2021年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1年3月21日—3月27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重复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应于2021年5月20日-25日(不含双休日)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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