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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

#2022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
  • 2022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什么?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补充到天津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等院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取得与其现教学岗位相一致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由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向市教委或依法受市教委委托的普通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022年10月09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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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09月28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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