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0-07-10 09:44:16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阑珊处

2020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高顿公考也针对这次考试为各位同学们准备了详细的报考指南,赶紧来看看吧。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本次招录对报考者年龄有什么基本要求?

报考者应于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1979年3月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20年3月1日,不超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2.本次招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在公告发布时没有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记录的,可按202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由保留档案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3.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如何理解?

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是指报考者没有稳定的就业,与学历性质无关。

5.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2020年9月以前不能够毕业的学生,不得报考。

6.本次招录中的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7.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9.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录职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学历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的,即该大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报考者须依据招录职位要求的相应高等学历教育层次所包含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既可依据其已经获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也可以依据其即将取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其他社会人员必须依据其已经获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

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主要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录机关介绍有关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2.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如: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4.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资质)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

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的条件,均截止到2020年7月。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16.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报考者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者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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