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须知及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


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个人承诺书。

具体要求以各省公告为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

(1)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省份的申请人,需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

(2)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3)按要求进行体检(也有省份将体检安排在报名和现场确认之后进行,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报名成功后,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5)符合条件者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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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安排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