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5人公告

2022-10-25 11:22:36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 沫沫
内容简介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三、确认缴费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

四、打印准考证: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

五、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

六、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下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共15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乐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照片(近3个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考试服务大厅)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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