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5人公告

2022-10-25 11:22:36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 沫沫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的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务必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3年1月5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者、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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