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告(174名)

2023-01-03 13:45:23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 桔子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证明材料;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材料。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20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将查询体检合格人员社会信用记录情况,招考单位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落实最低服务期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的在本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攀西人才网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试中心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30

招考县(区)、单位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0812-5190022

攀枝花市司法局0812-3354931

攀枝花市财政局0812-3355397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350337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2-3364906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0812-3320502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3359556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0812-3506314

攀枝花市水利局0812-3339165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0812-5102700;0812-3349751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12-3911037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0812-5191116;0812-3910251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812-3350722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0812-3988092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812-3910308

攀枝花市社科联0812-3330767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812-3982711

攀枝花市东区0812—2222712

攀枝花市西区0812—5772571

攀枝花市仁和区0812—2906909

攀枝花市米易县0812—8177172

攀枝花市盐边县0812—8662616

附件:攀枝花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x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原文标题: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50-C17EA38413F867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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