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招考《基础知识》50

2020-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B项:甲向女友乙泼硫酸致乙容颜尽毁,属于打破了乙身体的完整性,侵害了其身体权,同时乙的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也属于侵害了其健康权,不符合定义;


C项:甲趁室友乙熟睡之际剪掉了其钟爱的长发,属于打破了乙身体的完整性,侵害了其身体权,但其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运作和发挥不会受到影响,不属于侵害了其健康权,符合定义;


D项: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并未打破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满性,不属于侵害了其身体权,但是其身体生理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属于侵害了其健康权,不符合定义;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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