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攀枝花市东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2022-10-21 15:30:44 来源: 攀西人才网 责任编辑: 奶茶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考试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日程,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农村户籍考生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同时,应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攀枝花市辖区,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12388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8;0812-393350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2.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3.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docx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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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2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5&type=Recruitment&Guid=NEWSAD1F21C406946A75BA154FE7E2D0B8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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