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2023-12-13 14:12:43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 木槿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完成了部分招聘职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拟聘用人员名单见表(见附件)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信息如下:
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2023年拟聘用名单
 
 (一)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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