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龙岩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204名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03-16 10:01:06 来源: 长汀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吉娅

2021福建省龙岩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204名新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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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16日讯: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指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补充范围中的“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长汀县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语文50人,小学数学50人,小学英语10人,小学音乐4人,小学体育4人,小学美术4人,小学信息技术3人,小学科学3人,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3人,小学心理健康2人,特殊教育2人,幼儿园25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三、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2.网上报名程序: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报名经我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报名时应注意区分同学科不同岗位的要求,按本人意愿及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1.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2021年5月19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我县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五、考试

(一)笔试

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工作。笔试科目、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科考试大纲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闽教师〔2021〕8号)要求执行。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小学语文岗位(一)、小学数学岗位(一)笔试合格线内的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将剩余招聘名额相应转入小学语文岗位(二)、小学数学岗位(二),按1:3的比例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线内增加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线内的实有人数确定(小学语文岗位(二)、小学数学岗位(二)笔试合格线内的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将剩余招聘名额按以上规则相应转入小学语文岗位(一)、小学数学岗位(一))。如果高中教师岗位无面试对象或面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则将空缺招聘岗位依次转入高中地理、高中生物、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岗位(每个岗位限转入1个招聘名额)。

2.资格复审。经公示的入围面试对象,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情况是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最终结果。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无法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取消该报名人员面试资格。

3.递补面试对象。因故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笔试合格线内的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办法

1.笔试合格线。按报考的学科逢五逢十设置合格线,具体规则: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笔试总分数除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得到的该学科平均分,下调至最近逢五逢十的分数作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为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2.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面试合格线为80分。

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4.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止。

5.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150分制加7.5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我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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