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区拟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