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2023-06-13 11:18:22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奶茶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七)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包括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及关注饶河微信平台发布。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