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企招聘|2023年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132人公告

2023-12-08 09:18:34 来源: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紫薇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挂牌成立,是河北省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2021年正式改制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纳入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体系。作为河北省交通强省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集团业务涵盖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及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金融业务(融资租赁服务、商业保理服务;参股持牌类金融机构)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集团总资产3444亿元,净资产833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20余家,职工1.7万余人,拥有105项发明专利、11个省级以上行业研发中心、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连续十年获得AAA级信用评级,先后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卓越单位等荣誉称号,已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满足集团“十四五”战略对专业化、复合型高端人才的需求,建设年轻化、高素质人才梯队,现开展河北交投集团2023年度社会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集团总部招聘9岗10名人员;
集团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10名,审计部门负责人5名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集团所属企业共招聘57岗107名职员。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
(四)认同并自觉遵守集团企业文化和核心人才理念,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创业热忱,服从集团的岗位安排和调整。
四、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特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应聘过程中,凡涉及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回避。
五、不在招聘范围内的人员
(一)现役军人。
(二)集团系统现有工作人员。
(三)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所在院校、单位处分过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六、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统一在河北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专题(http://110.249.179.146:60066/zp.html#/)进行报名,同一企业限报考1个岗位,不设岗位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招聘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步开展,人员招满入职,该岗位自动关闭
(三)一般按照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面谈、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环节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四)社会招聘更加注重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结合人员整体业务能力,集团和所属单位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可灵活调剂。
(五)广纳优秀人才。熟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的“五新青年人才”,熟悉集团战略新兴产业的高端商业人才,或双九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集团发展亟需专业的国内外顶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除专业背景以外不受其他限制,可随时投递简历,邮箱:hbjtzzb_zp@163.com。
七、录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二)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具体录用单位及岗位执行。
八、招聘组织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北交投集团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承办。
岗位咨询联系方式如下,请于工作日时间段联系:
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财务和审计部门负责人岗位咨询电话:0311-86633931;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11-80982318;
渤海远洋(河北)运输有限公司:0311-67909400;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0311-83980706;
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0311-86633790;
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311-89193664;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311-68099320;
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311-69027066;
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0319-3938518;
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0313-5917065;
河北唐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0315-2971188-51042。
九、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等方式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记入企业黑名单。入职后发现上述问题,视为严重违纪行为,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记入企业黑名单。
原文链接:http://110.249.179.146:60066/zp.html#/notice/zSJUmgQO98wPAATTP3HJDPAA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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