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安徽省事业单位联考《法律专业知识》卷1

2022-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五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六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八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九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十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十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因此,答案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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