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选拔到村任职村官《综合知识》3

2021-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非基层政府机关。


因此,答案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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